3月30日,公安部召開會議,部署集中開展為期八個月的防範打擊邊境走私槍支彈藥專項整治行動。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會上要求把防範打擊邊境走私槍支彈藥專項整治行動作為深化治爆緝槍鬥爭的重大舉措,切實組織好、開展好,有效遏制走私槍支彈藥犯罪活動,確保邊境地區和內地社會治安穩定。
黃明指出,嚴打嚴管非法制販、走私、持有槍支彈藥犯罪,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群眾安全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公安機關持續不斷地開展治爆緝槍工作,始終保持對涉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有力遏制了涉槍犯罪活動,全國持槍犯罪明顯下降。隨著公安機關對槍支彈藥管控力度和打擊涉槍犯罪力度的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轉向境外,走私槍支彈藥犯罪活動有所抬頭,必須予以嚴厲打擊整治。開展防範打擊邊境走私槍支彈藥專項整治行動,是維護邊境地區長期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需要,是確保重大活動安保工作萬無一失的需要,也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需要。
黃明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充分發揮警種合作、區域合作和部門合作、雙邊合作的作用,堅持以打開路、突出重點,強化管控、綜合治理,堅持打防管控、多管齊下的綜合措施,全面開展槍支彈藥堵截和隱患治理工作。為推進專項整治行動紮實開展,要強化線索排查,強化案件偵辦,強化堵截查緝,強化邊境管控,強化警務合作,共同維護邊境地區社會穩定。
黃明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著力打好整體戰、合成戰、信息戰,形成公安機關的整體作戰合力。要緊緊依靠黨委、政府和廣大群眾,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的濃厚氛圍。要強化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考核,提高抓落實的執行力。要堅持邊探索邊實踐邊總結,建立健全應對走私槍支彈藥犯罪的長效工作機制。
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負責人和邊境省區公安廳主管廳長及治安、邊防、刑偵總隊長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