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的意見,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於規範和降低手機檢測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大幅降低手機型號核準、進網許可和3C認證的檢測收費標準,平均降幅約25%,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5億元。
《通知》對手機檢測收費行為進行了規範,規定各種檢測應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由於檢測機構的責任,未按規定期限出具檢驗報告的,超出限定時間5天以內(含5天)的減半收取檢測費;超出規定時間5天以上的不得收取檢測費。同時規定,對檢測不合格的,進行復檢時不再另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