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旅遊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十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2011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11年9月在全國開展以“建設質量強國 共創美好生活”為主題的“質量月”活動,引導和動員全社會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增強質量意識,積極參與質量發展事業,營造重視質量的良好氛圍,提升我國質量總體水平,推進全面建設質量強國步伐,加快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通知》圍繞著營造質量氛圍、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開展質量服務活動、開展質量整治和提升活動4個方面,提出了20多項具體活動內容,公佈了“好質量 好生活”“走質量強國之路 促發展方式轉變”等十條“質量月”活動宣傳口號。
在深入開展質量宣傳活動方面,《通知》指出,要開展“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表彰活動,鼓勵社會各方面爭創質量管理最高榮譽;聯合工信部、國資委等部門舉辦推動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理論研討會;召開質量強市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活動,以及部分地方部門和企業代表質量工作座談會,進一步推動全國質量興省(市)活動的深入開展;開展貼近群眾的宣傳活動,如群發公益手機短信、“食品檢測實驗室開放日”活動等,擴大“質量月”影響力,加大新聞媒體對質量工作的宣傳,營造人人重視質量的社會氛圍。
在廣泛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方面,《通知》強調,要以企業為主體,在企業中廣泛開展黨團員帶頭質量提升攻關活動、職工班組質量提升活動、“質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動。“質量月”期間還將召開第三十三次質量管理小組代表會議,教育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將共同在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檢驗檢測機構中,選擇命名一批“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推動質量教育,提高中小學生質量意識。
在大力開展質量服務活動、形成有利於質量提升的環境方面,《通知》要求,要組織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建設,即以産業聚集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産業園區、現代服務區、旅遊區為重點,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品牌培育,形成長效機制;組織開展質量建設志願者活動,動員質量管理專家和大學生積極深入企業開展質量援助;組織開展窗口標準化建設活動;鼓勵開展企業質量誠信倡議和質量技術交流活動;開展質量大講堂活動及質量誠信與防偽産品展覽等活動內容。
在紮實開展質量整治和提升活動、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方面,《通知》提出,要開展好重點行業質量提升活動,如圍繞輪胎製造、乳製品生産行業的重點和關鍵問題開展一系列活動,推動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規範行業發展,提升行業整體質量水平;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大力開展工程和通信服務質量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主辦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協調聯動,結合自身實際,做實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細化活動方案,強化宣傳,營造聲勢,確保“質量月”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打造“質量月”活動品牌。各地質檢兩局要加強合作,共同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主動聯合當地各相關部門,結合“質量月”活動主題,積極推進質量興市、名牌戰略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的推廣等工作。要加大對“質量月”活動開展情況的檢查和督促,避免“質量月”活動走過場,活動的情況要及時總結上報。在全國“質量月”活動結束後,各地應于10月31日前對“質量月”活動做好總結工作,對活動期間組織好、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