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法院受理案件數首次實現下降,共受理各類案件25.8789萬件(下降0.82%),辦結25.0487萬件(上升0.39%)。其中,一審結案上升4.25%,上訴案件、再審案件、申請執行案件和涉訴信訪分別下降5.56%、27.07%、10.39%和28.12%。
這“一升四降”,凸顯過去三年全區各級法院審判質量效率和各項工作的大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增多,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服務大局保發展 能動司法繪新篇
全區各級法院因時而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加大打擊力度,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探索少年審判工作新思路,參與社區矯正和特殊人群的幫教;妥善處理敏感案件,沒有發生因審判執行工作不當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為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南寧“兩會一節”等重大節慶活動安全穩定和我區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積極服務“兩區一帶”建設研究出臺《關於應對金融危機服務我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關於為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等司法意見;積極調研或協調案件,為政府、企業及重點項目建言獻策,2008年以來,586億多元的涉訴資産得以盤活、發揮效益。
積極開展司法交流活動,促進開放合作。自治區高院從2008年起,連續三年舉辦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地方法官研討會、廣西與越南部分地方法院法官研討會和亞太地區國家法官研討會。北海海事法院設立涉東盟國家海事海商案件專項合議庭,專門辦理涉東盟國家案件。
管理創新促發展 聯動司法解難題
近年來,廣西法院系統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走出一條依據聯動司法和管理創新、實現社會矛盾有效化解的新路子。構建訴訟調解與非訴訟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機制,把人民調解引進法院“立案窗口”,加強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加強人民法院與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組織的溝通會商。建立完善聯動司法機制,南寧、玉林、欽州、貴港等地基層法院主動在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設立調解室或巡迴法庭,法官常駐交管部門,自治區高院與區公安廳聯合製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區高院為破解“執行難”,與20個部門建立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8個,共制發各類司法建議200多份,較好地實現了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
創新和強化審判管理,規範司法實現正義。構建審判管理綜合體系。我區法院系統2010年開展“審判質量效率年”活動,將審判質量效率分解為26項指標進行全方位考評,實行動態管理。今年開展“管理機制創新年”活動,健全了審判管理機構。完善審判管理機制。自治區高院制定和修訂了審判流程管理、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等40多項審判管理規章制度,各中院、基層法院也結合實際,制定500多項審判管理制度。全區三級法院初步形成了層級分明、權責明確的審判管理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
廣西法院系統的社會管理創新實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通過非訴訟方式得以化解的糾紛上升27.05%。訴訟案件一審調解率不斷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增多,申請再審案件和涉訴信訪全面下降。
案結事了人和 和諧司法構建和諧廣西
全面加強調解工作。全區法院將調解案件範圍從民事擴展到行政、刑事自訴、輕微刑事、刑事附帶民事、國家賠償、執行案件等,建立覆蓋全部審判領域和審判、執行全過程的立體調解機制。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羅殿龍在“調解年”活動中親自接待、親自包案,高院各位副院長和各中院院長也積極參與疑難案件的調處工作。2008年以來,全區各類一審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60.02%;執行案件通過做工作促成當事人和解結案或自動履行的比率達到45.789%。大力清理執行積案。採取“一包五定”(領導包案,定承辦人、定督辦人、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執行目標)等措施,強化責任,狠抓落實,使我區涉執信訪數量大幅度減少,是全國涉執進京信訪量較少的省區之一。規範糾錯機制,加大涉訴信訪處置力度。全區法院廣泛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和“萬名法官下訪”活動,主動深入基層,採取領導包案、法官帶案下訪、定期回訪等措施,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透明公開展示公正 陽光司法提升公信力
今年6月,自治區高院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全區法院深入推進“陽光司法”的實施意見》,將傳統法院向開放型、民主型、服務型司法轉變。打造溫馨訴訟服務環境。全區各級法院全部建成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訴訟指導、答疑解惑、案件查詢、調解接訪等“一站式”服務。公開審理案件,落實審判活動公開制度。依法應公開審判的訴訟案件一律公開開庭,同時定期選擇典型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組織代表參加旁聽審理。公開裁判文書。自治區高院制定了《全區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佈管理規定》,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定期將符合規定可以上網的文書上網。
三年多來,區高院還制定並全面實施《廣西法院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規劃》和《全區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三年規劃》,使全區法院二、三級專網和各法院局域網建設任務基本完成;以“調解年”活動為契機,著力提高幹警案結事了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深化司法為民措施。通過上述措施,全區法院257個人民法庭全部實現精神文明建設規範化、組織建設規範化、審判工作規範化、管理制度規範化、物質建設規範化的“五化”創建目標;涌現出一批“零判決法庭”,如南寧市江南區法院90%以上的行政案件糾紛通過協調方式化解;涌現出一大批調解能手,如玉林市玉州區法院文惠新法官2005年起連續三年無一上訴案件,當事人服判率達100%。(許丹婷 韋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