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連增赴天津國家海洋技術中心(國家海洋局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管理中心),就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及産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司長周慶海、副司長康健等相關負責人,以及特邀專家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主任吳愛娜、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研究員余宙文、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員丁永耀參加了調研會。
陳連增聽取了技術中心主任羅續業關於海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和技術中心副主任夏登文關於我國海洋能産業現狀分析及發展對策建議、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研討會籌劃方案等方面情況的彙報。
在與各位專家座談後,陳連增就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談了3點看法。首先是要充分認識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是實現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重要途徑,可為我國海洋經濟發展、海洋開發和國家海洋權益維護提供重要物質基礎,對培育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國家海洋局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
其次是今後一段時期海洋可再生能源要做好4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研究,為産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加強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示範應用,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化進程;三是積極探索適合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的管理模式,規範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四是構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産業信息交流平臺,服務於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
最後是要通力配合,發揮各自優勢,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與産業發展。一、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配合,爭取更大力度的支持;二、海洋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要做好海洋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的技術支撐工作;三、發揮好國家海洋局局屬相關單位作用,合力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技術與産業的發展;四、強化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國際合作。
丁永耀、余宙文、吳愛娜在座談會上提出,海洋可再生能源只有實現了産業化才能更好地被開發利用。其産業化過程一定是艱苦和漫長的,因此必須要積極規劃,紮實推進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建立專業的人才隊伍,解決關鍵技術研發問題;在推進過程中加強對外宣傳,讓社會了解、認知、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