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長楊志明出席第一期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培訓班並作專題報告。
楊志明指出,和諧勞動關係是和諧社會的基石。政府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作用必不可少,是勞動關係的規制者、勞動糾紛的調解與仲裁者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衝突控制者,在制定政策、監察執法和處理重大突發性群體事件上發揮著主導作用。構建新時期和諧勞動關係的基本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立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的目標,切實維護職工經濟權益、政治權益、文化權益、社會權益,推進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楊志明指出,做好當前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將執法寓于服務之中,積極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要適應監管對象以城鎮用人單位為主向統籌城鄉轉變,增強基層執法力量,擴大監管範圍。要通過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 “兩網化”管理,構建覆蓋城鄉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網絡。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強化對監察執法的投入和保障。
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標準化、執法規範化、人員專業化建設,提高監察機構負責人的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從2011年到2015年,人社部將對全國省級和地市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進行一遍輪訓。第一期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培訓班于9月19日開班,9月23日結業。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部分地市人社部門的64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參加本期培訓班。(遊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