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在南京組織召開《長江太倉—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建設工程通航安全影響論證》(簡稱《論證》報告)專家評審會。這是交通運輸部2011年5號令《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及配套規定頒布實施後的首個重大工程項目通航安全影響論證報告評審會,標誌著長江太倉—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建設工程進入實施階段。
《論證》報告就工程建成後對通航資源、通航秩序的影響,永久性建築物對航道資源的影響及佔用可航水域的尺度,安全隱患和潛在風險等進行了分析論證,並提出了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議;與會專家就進一步優化工程方案、減少工程建設對通航安全的影響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據了解,對重大工程進行通航安全影響論證,是5號令及其配套規定的具體要求,是落實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産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的具體體現。此舉有利於建設、設計單位及有關管理單位深入了解工程河段通航環境,查找工程建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並提出緩解措施,對於實現工程目標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