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至22日,外交部與香港大學成功舉辦首次“國際法進校園”系列講座。外交部條法司司長、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黃惠康博士和外交部法律顧問、國際法院前院長史久鏞法官分別為港大師生作了《中國外交與國際法》和《國際法院中的海洋劃界問題》的專題講座。香港大學校長徐立之教授、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副院長張憲初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淩兵教授和港大學生200多人參加講座。
黃惠康司長在《中國外交與國際法》講座中回顧了國際法在中國的發展歷程和新中國對國際法的貢獻,從國際法角度對當前外交工作中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分析,並介紹了涉及香港特區的有關條約法律工作。
黃惠康表示,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作為涉港外交工作重要方面,涉港條約法律工作既為涉港外交提供重要法律支撐,也為特區開展對外交往與合作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為維護和促進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香港回歸十四年來,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密切合作,完成了大量涉港外交條法工作,並積極協助香港打造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支持特區在相關領域開展對外合作與交往。
黃惠康説,特區終審法院關於剛果(金)案的判決在香港特區司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有助於理順人大釋法權與特區終審權的關係,進一步明確香港的非主權地位,同時厘清《基本法》和普通法關係。終審法院主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進一步彰顯《基本法》的主導地位。
史久鏞法官在《國際法院中的海洋劃界問題》專題講座中詳細介紹了國際海洋法體系的形成,特別是大陸架、專屬經濟區等法律制度,並結合國際法院多個案例詳細闡述了當前國際上關於海洋劃界方法的理論和實踐、海洋劃界步驟和爭端解決情況,重點介紹了當前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確定的海洋法新秩序、晚近海洋法確定的海域劃界原則等。
黃惠康先生是資深外交官、知名國際法學者,曾任中國駐紐約副總領事、駐加拿大使館公使銜參讚、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並擔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和武漢大學國際法教授。
史久鏞先生曾任國際法院大法官16年,期間先後擔任副院長和院長。曾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現任外交部法律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名譽主席和廈門國際法學院董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