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寧夏回族自治區計劃完成既有建築節能與供熱計量改造500萬平方米。從自治區住建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將通過多種措施強力推進建築節能與熱計量改造。近期,自治區已下撥補助資金6700萬元,確保改造任務順利進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建廳要求,新建民用建築供熱計量設施須與民用建築節能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投用,對達不到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不同步安裝供熱計量設施的民用建築採取不得開工建設、竣工驗收、銷售、投用。各地要在10月底前必須出臺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對實行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築,設計單位要嚴格進行分戶熱計量、溫度調控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設計。新建建築和進行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符合供熱計量收費要求的,須實行熱量計價收費。拒不實施的,用戶可按建築面積價格的70%繳納採暖費。此外,寧夏回族自治區將把“十二五”建築節能與供熱計量任務分解,列入年度效能目標考核內容。該內容將作為國家及自治區“園林城市”及“人居環境獎”評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