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浙江省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決策,專題研究部署進一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洪祝,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夏寶龍分別作出批示。浙江省委常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李強出席會議並講話,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長葛慧君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深化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和浙江省委決策部署、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平安浙江”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會議強調,要牢固確立“調解優先”的理念,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規模企業矛盾大調解工作平臺,不斷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組織網絡,建立一套既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又整體協作配合的責任體系和規範有序、便捷高效的運行機制。著力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綜合協調,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領導,把維護好群眾權益作為根本要求,把提高依法調解水平作為關鍵環節,把提高做群眾工作能力作為核心內容,把提高化解矛盾實效作為重要標準,切實維護全省社會和諧穩定。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厲志海、浙江省法院院長齊奇、浙江省武警總隊總隊長陳進平等在主會場參加會議。浙江省法院、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浙江省衛生廳等部門負責同志作大會發言。(記者 朱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