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以來,省發改委聯合省經貿委、環保廳、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組織開展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專項行動。連日來,記者通過省發改委等部門組織的走訪活動了解到,我省“限塑”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21日,記者來到福州市東升塑料彩印廠,了解到企業一直嚴格按照國家“限塑令”標準使用可降解環保材料,生産厚度不低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主要供給當地的大賣場和麵包屋,提升了企業效益。
福建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限塑令”實施以來,該局對全省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進行排查摸底、逐一核實,開展嚴格的執法檢查,從源頭防控不符合標準的塑料袋上市。從排查情況來看,主要生産企業大多能夠按標準生産。
當天,在永輝超市黎明店,記者了解到,該超市從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實施後就嚴格執行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效果很明顯,門店每月使用的塑料購物袋數量比‘限塑令’之前下降了三分之二。針對連圈手撕袋使用量較大的問題,超市也落實了有償使用原則。”門店負責人鄭洪艷説。
記者從福建省經貿委和福建省物價局了解到,目前福建省內各大零售場所均能按規定採購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索取相關證照,建立購銷臺賬,在銷售環節,也基本做到有償使用並主動明碼標示價格。
22日早,在晉安農貿市場,記者看到,工商部門正在對商販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進行檢查。執法人員説,商戶大多能夠自覺使用符合標準的塑料袋,有償提供給顧客,塑料袋由市場管理方統一供貨,以確保符合環保標準。
據介紹,福建省工商局在7月下發了集中開展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專項行動的通知,各地工商局及時部署,把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袋工作作為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針對農貿市場監管難的問題,通過市場業主與經營戶簽訂守法經營承諾書,逐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取得了較好效果。(記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