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
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1]26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電力公司,各區域電監局、各省電監辦,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為了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逐步減少電價交叉補貼,理順電價關係,引導居民合理、節約用電,經商國家電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結合這次電價調整制定居民階梯電價具體實施方案,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後試點推行。試點過程如遇相關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報告。
附件: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