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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價局:12月1日起調整上網和銷售電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2日 13時43分   來源:福建日報

    繼國家發改委12月1日宣佈上調全國銷售電價後,記者1日從福建省物價局獲悉,自12月1日起,福建省將調整上網和銷售電價。其中,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74分,調整後福建省燃煤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4448元(含脫硫);電網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3.5分,用於疏導我省電價矛盾。百姓最為關注的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暫不調整。

    此次電價調整旨在適當解決電煤漲價對火電成本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同時,彌補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促進節能減排(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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