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家發改委12月1日宣佈上調全國銷售電價後,記者1日從福建省物價局獲悉,自12月1日起,福建省將調整上網和銷售電價。其中,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74分,調整後福建省燃煤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4448元(含脫硫);電網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3.5分,用於疏導我省電價矛盾。百姓最為關注的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暫不調整。
此次電價調整旨在適當解決電煤漲價對火電成本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同時,彌補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促進節能減排(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