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改革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有效控制醫療費不合理增長的實施意見》,提出寧夏將通過改革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在今年底前使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增幅比例、平均每一齣院患者醫療費用增幅比例、住院率、非醫保費用佔住院總費用比例、轉院率,控制在前3年的平均水平,力爭不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意見》提出,寧夏將全面推進總額預付結算辦法,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探索推進按人頭付費,探索開展門診日間手術,以此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到2012年底,使寧夏醫療費用增長水平低於全國平均增長水平。
《意見》還提出建立獎懲機制,將醫務人員違規行為及時記入誠信檔案,並與醫保處方權、職稱晉陞、績效工資實行“三挂鉤”。今後,不合理用藥、開大處方,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重復檢查等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將依法吊銷執業資格。《意見》嚴禁醫療機構將醫療業務收入作為考核指標與績效工資直接挂鉤,避免發生誘導醫務人員過度醫療的行為。
據悉,今後寧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成效將作為院長職務晉陞和任免的重要依據,對沒有完成控費指標的院長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