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完成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不斷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日前,陜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環保廳《關於切實做好“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存量調結構騰空間,增量優結構擴空間”的思路,齊抓共管,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工作力度。
根據環境保護部對陜西省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的考核結果,陜西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削減2.62%和3.33%;氨氮同比削減1.09%,未完成目標任務;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增長7.63%,全省污染減排任務形勢十分嚴峻。
《意見》中明確要求“十二五”污染減排仍要繼續強化減排三大工程:一是要強化結構調整,壓縮存量。對産能過剩行業新建擴建項目實施産能規模、等量和減量的置換。二是要強化工程減排,削減增量。“十二五”期間,新建、擴建169家污水處理廠,全省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20萬噸/日。完善管網建設,使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到85%以上,中水回用率達到15%。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低氮燃燒技術並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對已有脫硫機組實施脫硫提標改造,對39台1663萬千瓦現役機組建設脫硝設施。三是要強化監督管理,提高減排效益。加大重點污染源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對整改不力和未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企業,暫停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業整頓或關閉。同時強化考核統計。省政府對各市(區)、各有關部門減排年度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一票否決”。
《意見》中明確,要進一步落實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激勵政策。其中,不僅對各重點減排項目,在項目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在用地供應、用電價格、加速折舊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還要求在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改造項目按照削減氨氮量給予補助;實施縣級污水處理廠“以獎代補”;按照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對大氣主要污染物重點減排項目給予補助;建立淘汰落後産能獎勵補助機制,將財政獎勵與污染減排有效挂鉤。
《意見》還要求,到2012年底,全省將按計劃建成21台、1041萬千瓦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並投運;2012年,實現全省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部分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成投運,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確保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5%,再生水回用率達到8%;加快火電、水泥、造紙、化工等重點行業落後産能的淘汰步伐,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加快淘汰陜西省目前在網的110台、2009萬千瓦小火電機組;到2012年底,全省6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出臺陜西省機動車淘汰方案,落實機動車淘汰任務,實施機動車淘汰補貼政策;繼續推行環保標誌分類限行政策,研究推廣使有甲醇汽油等新型替代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