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天津市發佈《關於2012年擴大住房保障三種補貼保障範圍的通知》,自3月1日起,再次放寬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準入條件,提高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標準,進一步擴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受益面。調整後,預計可新增補貼家庭1萬戶,全市累計受益家庭將達到9.5萬戶。
據了解,在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方面,住房面積準入條件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調整為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9平方米,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在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方面,放寬了收入準入條件,由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調整為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1060元(含),其他申請條件不變。提高了對應的補貼標準,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3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每平方米28元、兩區三縣每月每平方米23元分別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36元、34元、28元。提高每戶家庭的最低月租房補貼標準,由市內六區每月45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410元、兩區三縣每月340元,分別調整到每月540元、510元、420元。
在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方面,放寬了收入準入條件,由上年人均年收入低於2萬元(含),調整為上年人均年收入低於2.4萬元(含),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補貼標準進一步提高,市內六區由每月每平方米16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每平方米14元、兩區三縣每月每平方米12元分別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9元、17元、15元。提高每戶家庭的最低月租房補貼標準,由市內六區每月24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210元、兩區三縣每月180元,分別調整到每月285元、255元、225元。
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提示,三種補貼的申請、審核程序,家庭人口、現住房面積和收入認定,補貼發放以及退出管理等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記者 胡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