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廣西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清庫行動”
4月15日後各地將嚴格加強路檢路查
15日起,廣西全區交通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道路交通違法“清庫行動”。行動期間,各地將安排充足的警力,開闢多個窗口及時受理、辦理業務,同時服務大廳將設立群眾辦事休息區,並配備相應的便民設施。
各地交警部門將加大交通違法未處理告知提示工作力度,依法實行交通違法限期處理激勵政策,加大客貨運輸、校車、危化品運輸等重點車輛交通違法的清理。在“清庫行動”期間,前來處理違法行為的辦事群眾,對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記錄無法確定駕駛人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處理的,可以不記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除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外,對於違法事實清楚,其違法行為未造成重大危害後果的,按照從輕處理原則,對可以並處暫扣、吊銷等行政處罰的,在行動期間一律不並處;違法行為人因正當理由無法前往處理的,只需出示委託書及委託人、代理人身份證明,並提供違法車輛行駛證複印件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無異議的,其違法行為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4月15日後,各地將嚴格加強路檢路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屢次違法記錄未及時處理的車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對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的,扣留駕駛證,對駕駛人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並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含兩次)記分週期記滿12分情形的,車輛管理所還將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10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許丹婷 楊曉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