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對今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
2012年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産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要以穩定發展糧食生産為重點,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千方百計使糧食産量穩定在10500億斤以上、農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産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持續提高農産品供給保障能力,為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基礎保證。在工作著力點上,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産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突出“鞏固、加強、優化、改革”。鞏固,就是要鞏固增産增收的好形勢,擴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果,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發展措施、工作機制,確保農業農村經濟在新的起點上穩步前進。加強,就是要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加強體系機構建設,切實提高基層科技服務能力,開展“農業科技促進年”活動,更大地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優化,就是要優化農業生産力佈局,完善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大力支持主産區、生産大縣和區域特色産業發展,提高農業生産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總結、推廣基層經驗,深入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擴大農業對外開放,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2.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
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安排151億元,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産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農資綜合補貼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産資料成本,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共安排1078億元。為支持做好春耕備耕工作,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補貼資金835億元,要求力爭在春耕前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兌付到農民手中。3月份,中央財政下撥第二批農資綜合補貼243億元。
4.良種補貼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陜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馬鈴薯、花生在主産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每畝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微型薯每粒補貼0.1元,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産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穩定實施良種補貼政策。
5.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為進一步滿足農民的購機需求,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預計200億元,補貼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個品目。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統一補貼標準。補貼按不超過各省近三年的市場平均價格的30%測算,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單機補貼上限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甘蔗收穫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30萬元。為支持2012年春耕備耕,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0億指標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對糧食生産的支持力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家決定從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産區2012年生産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價幅度分別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價幅度分別為17.6%、16.8%和9.4%。
7.産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産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臺了産糧大縣獎勵政策。2011年産糧(油)大縣獎勵資金規模236億元,獎勵縣數達到1000多個,其中安排用於獎勵受國務院表彰的糧食生産突出貢獻的糧食主産省和糧食大縣36億元。為鼓勵地方多産糧、多調糧,中央財政依據糧食商品量、産量、播種面積各佔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將獎勵資金直接“測算到縣、撥付到縣”。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增加獎勵資金規模,安排資金277.65億元。
8.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2.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産和産業化經營。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産、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1年獎勵縣數500個,平均每個大縣獎勵500萬元。2012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生豬養殖場(戶)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污處理和貸款貼息等;扶持生豬産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産業鏈,引導産銷銜接,提高生豬的産量和質量。
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為推動家畜品種改良,提高家畜生産水平,帶動養殖戶增收,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1年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1.9億元,主要用於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機制的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8個牧區省區的牛羊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準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準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準為每只種公羊800元;牦牛種公牛補貼標準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10.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産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1年補貼規模達到171.65億元,2012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産增産關鍵技術良法補助政策
近兩年,中央財政在農業生産的關鍵時節,有針對性地應急啟動實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蓋等補助政策。2012年國家對防災減災穩産增産關鍵技術良法,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並使骨幹性防災減災技術服務從應急啟動轉為常態化,以糧食主産區為重點,通過對農民進行物化技術補助方式,重點扶持推廣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節水、小麥“一噴三防”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等關鍵性技術。
12.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當前,我國動物防疫補貼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政府招標採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畜禽疫病撲殺補貼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貼,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投入7.8億元補助經費。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13.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政策
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是在點上尋求突破,進而輻射帶動全國現代農業發展的創新性舉措。當前,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優先安排示範區,各示範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導示範區健全農業融資服務體系,加大開發性金融、商業金融對示範區的支持力度。支持示範區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著力推進水、田、路、電等配套,使示範區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達到旱澇保收標準;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提升設施農業的規模和效益;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著力培育職業農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創新農業生産組織形式;提升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把示範區建設成為高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産品生産基地。
14.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産創建政策
高産創建是集成推廣各項先進實用技術,以點帶面,示範帶動大面積均衡增産的重要舉措。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在全國建設高産創建萬畝示範片5000個;安排5億元,在全國選擇了基礎條件好、增産潛力大的50個縣(市)、500個鄉(鎮),開展整鄉整縣整建制推進糧食高産創建試點。2012年國家將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産創建,繼續鞏固5000個萬畝示範片、50個縣(市)和500個整鄉(鎮)整建制試點,選擇5個基礎條件好、增産潛力大、科技水平高的産糧大市,鼓勵支持其率先開展整市(地)整建制試點。
15.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2年,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普及行動,選擇100個縣(場)、1000個鄉(鎮)、10000個村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整縣、整鄉、整村推進,力爭實現全國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13億畝、免費為1.8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服務的目標。
16.支持鮮活農産品農超對接政策
當前,支持鮮活農産品農超對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設冷藏保鮮設施、配置冷藏運輸工具、檢驗檢測設備等,超市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産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支持建立穩定的産銷關係,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産銷關係,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社區菜市場直供直銷,鼓勵同類農産品合作社在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推進農産品標準化生産和流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實施標準化生産,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蔬菜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化扶持項目、水産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降低“農超對接”門檻,嚴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進場費、贊助費、攤位費、條碼費等不合理費用,嚴禁任意拖欠貨款,鼓勵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長期對接關係。
17.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産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從2010年12月1日起,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範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闢“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誌,引導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産品品種範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産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認定標準,對《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範圍內的不同鮮活農産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産品。對目錄範圍內的鮮活農産品與目錄範圍外的其他農産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産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産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18.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範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範圍。
19.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保護草原生態,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産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6億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準對牧民給予禁牧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週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準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産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産資料綜合補貼。2012年,國家將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安排資金150.58億元,把所有牧區半牧區縣全部納入實施範圍。
20.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項目支持重點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資金2.21億元,2012年有望增加資金規模。
21.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資43億元補助建設農村沼氣,新增沼氣用戶280萬戶,補助標準平均提高32.5%,其中,東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區中央補助標準提高到3500元,四川、雲南、甘肅、青海4省藏區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補助標準提高到3000元。2012年,計劃新增沼氣用戶120萬戶,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200處以上。
22.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億元建設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項目,連同2010年的2億元投資,共支持改善了8243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設施條件。2012年國家將繼續支持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力爭實現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的目標。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配備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控、農産品質量快速檢測等檢驗檢測設備以及農民培訓、農技人員日常辦公等設備;改善檢驗檢測、技術諮詢、日常辦公等業務用房條件。根據條件和資金可能,可配備農技人員進村入戶交通工具,建設農技推廣試驗示範基地。
23.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09年,國家啟動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23.7億元,支持800個縣開展了農技推廣工作經費補貼試點。2012年,中央財政將加大投入力度,對基層加強條件建設、開展農技推廣等工作給予經費補貼,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覆蓋所有農業縣。
24.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特崗計劃
從2012年起啟動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監管等農業公共服務工作。中央財政對特崗計劃將給予一定支持。
25.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
根據《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方案》的要求與安排,2012年主要從五個方面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急需的農業農村人才。通過專項經費支持,重點扶持150名農業科研傑出人才。扶持培養3000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全年培訓3000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選拔扶持7000名農業生産經營一線、具有一定産業規模和良好發展基礎、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生産能手。在農産品主産區選拔扶持3000名農村經紀人,培養造就熟悉農産品流通政策、經營管理素質較高、經紀行為規範的農村經紀人隊伍。
26.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政策
2012年將圍繞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産前、産中和産後服務以及農村社會管理領域的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政府全額補貼,農民免費參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一週以內,培訓對象主要是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從事農業産前、産中和産後服務,以及從事農業經營和農村社會管理的農民;培訓內容主要是農業生産及管理技術、農産品産地貯藏保鮮及加工技術、農機操作及維修技術、沼氣建設及維護技術、農業經營管理及農村社會管理知識等內容。開展農業創業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約兩周;培訓對象主要是農業領域有創業意願的農民,特別是農村初中高中畢業後未能升學的兩後生、返鄉農民工、復轉軍人;培訓內容主要是創業技巧和相關農業知識。
2012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依託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舉辦31期培訓班,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交流、創業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訓31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和大學生村官。
27.保護農民土地等財産權利政策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內,除法定事由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産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徵收制度改革,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産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産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部署,2012年擬出臺徵地制度改革相應的法規,加快開展相關工作。
28.完善農業保險政策
為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2012年國家將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費補貼品種,在現有的水稻、玉米、小麥、油料作物、棉花、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森林、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牦牛、藏係羊14個中央財政補貼險種的基礎上,將糖料作物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對發展設施農業的農民給予保費補貼。擴大保費補貼區域,將現有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的補貼區域擴大至全國。明確補貼比例,糖料作物保險,按照現行的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執行;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等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中,東部地區的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40%;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1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10%;其他中央財政補貼險種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29.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于2011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級以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安排,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給予獎補,獎補範圍主要包括農民直接受益的村內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環衛設施、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建設,優先解決群眾最需要、見效最快的村內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既可以是資金獎勵,也可以是實物補助。
中央財政2011年預算安排獎補資金160億元,2012年將深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完善村級公益事業民辦公助機制等,預算安排獎補資金248億元。
30.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策
目前,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産的農業産品,視同農業生産者銷售自産農業産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産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産品和農業生産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支持政策,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範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産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範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財政扶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予以安排;涉農項目支持政策,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範圍。人才支持政策,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鼓勵引導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支持農村青年領創辦合作社。
31.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
2011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簡稱新農保)覆蓋面達到了60%以上,試點地區參保人數達3.26億人。2012年新農保將實行全覆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運作模式實行“三個結合”,即:賬戶設立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籌資方式上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待遇支付上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養老金。參保人每年繳費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增設檔次,由參保人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目前國務院制定的基礎養老金低限標準為每人每月67元,地方政府視財力狀況可提高標準。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60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政府還應代其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只要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參保繳費,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標準的基礎養老金。
3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該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2008年在全國基本實現了全覆蓋。2011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為200元,參合人口達到8.32億。2012年國家將繼續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鞏固覆蓋率,提高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擴大覆蓋病種範圍。新農合籌資標准將從230元提高到300元,國家補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農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於6萬元。
33.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墾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組成部分。2011年,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範圍包括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2011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60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補助。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完成265萬戶,比上年增加14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
農墾危房改造始於2008年,之後實施範圍逐年擴大,中央資金補助標準是東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中部墾區每戶補助7500元,西部墾區每戶補助9000元。2011年,農墾危房改造實施範圍擴大到全國所有墾區,計劃任務、中央投資規模均超過前三年總量。截至2011年底,國家累計安排中央投資69.8億元,改造危房89.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農墾危房改造項目,計劃改造農墾危房36.76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