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監局3月27日發佈信息:2011年全市保障房貸款增量佔當年全部住房開發貸款增量的比重達到71%,名單制項下貸款餘額為472.7億元,增幅達206%。今年銀行將規範保障房貸款服務管理,強調保障房貸款利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鼓勵有條件的銀行可以對利率適當下浮,銀行除銀團貸款費用外不得對保障房建設貸款收取額外費用。
記者了解到,滬上銀行業對於大型居住社區土儲貸款、四類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共有産權房個人商業性貸款等各類保障性住房融資需求給予了全面支持,建立了全市保障房建設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和保障房建設項目“名單式”管理機制,保障房建設名單制項下重點項目的貸款需求得到了優先滿足。上海銀行業機構對保障房貸款風險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本市首個市場化運作區縣公租房項目試點“徐匯龍南佳苑”項目融資方案取得重大突破。本市共有産權保障房個人商業性貸款業務得到順利推進,目前全市已有4家銀行受理辦理共有産權保障房個人商業性貸款業務。
今年上海將繼續實現名單制項下保障房貸款增量不低於全部住房開發貸款增量60%的目標,繼續完善全市保障房建設和舊改項目名單制管理,加強信息溝通協調,落實對重點項目貸款資金使用的跟蹤,10億元以上的項目貸款原則上應開展銀團貸款合作。銀行要支持共有産權保障房個人商業性貸款合理需求,加強主動服務意識,爭取在可持續經營條件下實現社會責任和商業原則的平衡。此外還要規範舊區改造貸款融資模式,明確舊區改造貸款採用規範的土地儲備貸款模式,要求借款主體合規、資本金到位、土地抵押落實,對舊區改造項目也實行名單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