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關於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的總體部署,根據中央紀委《2012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水利部近日制定並印發了《2012年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水建管[2012]133號,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工作要點》從加大重點領域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重點環節突出問題治理、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長效機制建設、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查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等5個方面,明確了2012年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20項重點工作,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工作要點》提出,2012年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充分發揮監察部、水利部聯合監督檢查機製作用,綜合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統籌安排部署,突出重點領域,加強對民生水利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環節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水利工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為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安排,把握了三個原則:一是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監察部水利部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和我部組織的專項監督檢查、項目稽察有機結合,統籌部署,形成“四位一體”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二是在監督檢查工作中,既要做好中央部署的規定動作,又要結合水利實際做好水利行業的自選動作;既要做好對中央1號文件精神貫徹落實的綜合檢查,又要做好對重點領域的專項檢查。三是在專項治理工作中,既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把規範招標投標作為治理重點,又要結合水利實際,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建設實施、資金使用和質量安全等重點環節突出問題治理力度。
2012年對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主要安排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抓好中央水利改革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中央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做好今年上半年組織的集中檢查;二是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檢查,由對口司局牽頭,直屬單位、流域機構及有關專家參加,組成檢查組,開展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春季專項檢查;三是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專項檢查,要求各地對2005年到2011年實施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進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將自查自糾情況於5月底前報水利部,在此基礎上,配合中央轉方式監督檢查對重點省份進行抽查。另外,還擬開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專項檢查、農田水利建設專項檢查等,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項目稽察。
2012年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著力加強重點環節突出問題治理:一是進一步規範項目前期工作,保證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前期工作週期和審查審批效率,確保項目前期工作成果達到技術標準要求深度,確保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和質量滿足工程建設需要;二是進一步規範建設實施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性質和類別的不同,規範項目法人組建模式;三是進一步規範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強化招標投標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圍標串標、挂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等違法行為;四是進一步規範建設資金安排使用,提高投資計劃安排合理性,安排中央水利投資計劃與各地建設進展和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挂鉤,督促地方及時落實配套資金,加強對建設資金的管理,加強規範政府採購程序;五是進一步規範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強化項目法人和施工單位責任,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積極推行工程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的強制性檢測。
2012年專項治理工作,要在著力加強重點環節突出問題治理的同時,著力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長效機制建設。一是加快水利建設管理制度建設,制定《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質量評價管理辦法》,修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等制度;二是抓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宣傳貫徹,對水利行業現行招標投標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三是出臺水利建設項目進場交易的指導意見,推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按屬地或授權原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四是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成果推廣,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的權力運行實施全過程監督制約;五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加大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制定水利行業信用信息運用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認共享和成果運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