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向機關各司局印發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
根據計劃,2012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共確定立法項目14項。其中,出臺類項目6項,包括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修訂《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修訂《關於對外提供我國測繪資料的若干規定》、制定《測繪資質巡查辦法》、修訂《航空攝影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測繪檔案管理規定》。
調研類項目8項,研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質量管理條例》、研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研究修訂《地圖審核管理規定》、研究修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佈管理規定》、研究修訂《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及《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研究制定《三維實景地圖公開使用管理規定》、研究修訂《測繪作業證管理規定》。其中,研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已列為國務院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三檔研究論證類項目。
計劃指出,對列入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機關各司局要明確進度、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測繪局法規制定程序規定》的要求,組織好調研、論證和徵求意見工作,確保立法質量,按時完成立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