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與18市縣政府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蔣定之與市縣政府一把手簽訂明確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1084萬畝
為有效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堅守耕地紅線,嚴格保護基本農田,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佔補平衡,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定之近日分別與全省18個市縣政府一把手簽訂了2012-2015年耕地保護責任書,明確到2015年海南省耕地保護目標:即耕地保有量1084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935萬畝。這是記者今天(5月16日)從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的。
責任書對耕地保護任務指標、基本農田劃定保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執法監察等8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責任書明確,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不準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的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禁止違法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進行建房、建窯、建墳、填埋及採石、取土、採礦、排放污染物廢棄物等行為;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法佔用基本農田植樹造林;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佔用基本農田挖塘養殖、發展設施農業。指導監督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履行保護和培育地力、保護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和保護標誌等義務。
據悉,責任書中除明確耕地保護硬性指標外,還提出要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對耕地保護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將給予獎勵;對耕地保護不力的,將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
省政府要求,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加大投入,組織實施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加強耕地質量保護和建設,不斷提高耕地和基本農田綜合生産能力。建立和健全耕地和基本農田年度利用現狀調查及統計制度。建立耕地、基本農田保護監測系統,準確掌握耕地、基本農田變化情況。
據介紹,自2007年起,省政府每年均與市縣政府一把手簽訂耕地保護責任狀,逐級落實耕地保護責任,採取有力措施保護耕地。海南省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從源頭保護耕地。在保障民生工程、重點工程建設、高科技創意産業用地的同時,嚴格用地審批監管,加強盤活存量土地,強化集約節約用地,6年間省政府依法批准佔用耕地6.3萬畝,僅為國家下達指標的45%,較好地實現了耕地保護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