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近日,水利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部3部(辦)在開展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意見》深入分析了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強調了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提出了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各項任務,明確了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性質與職能,對理順管理體制、科學設置機構、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改進人員管理方式、改善工作條件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意見》要求各地要紮實做好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組織領導工作,及時制定出臺實施方案和時間進度表,督促各地做好落實工作,確保2012年有階段性成果,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建立職能明確、佈局合理、隊伍精幹、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提升基層水利工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