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旅遊局獲悉,《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有獎舉報制度》近日出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旅行社的經營服務,舉報旅行社的違法違規行為,最高可得獎金1500元。
目前,山東省旅行社近2000家,數量居全國第一。為了加強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拓展旅行社監管渠道,省旅遊局首次制定實施《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對社會公眾對旅行社不法行為的舉報經查實後進行獎勵。公眾可以對旅行社的19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內容涉及旅行社超範圍經營、不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擅自增減旅遊項目、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擅自轉團等方面。根據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輕重,經查實後,舉報人可以分別獲得1500元、1000元和500元等不同現金獎勵。
制度規定,舉報人員在進行舉報時,要提供盡可能詳細的線索和證據,查辦結果要與舉報內容基本一致。同時規定,旅遊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及其親屬、特定關係人等對旅行社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不予獎勵,確保舉報的嚴肅性,避免亂舉報和隨意舉報。有獎舉報制度還對保護舉報人進行了嚴格規定。
據悉,舉報中心設在省旅遊監察總隊市場監察科。舉報受理電話:0531-82676209;舉報受理郵箱:lt@sdta.gov.cn;受訪地址:濟南市經十路17386號省旅遊局南側卓越酒店309房間。(記者 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