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在長春供電公司居民生活階梯電價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吉林省從7月1日起開始實施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政策。試行的階梯電價將採用按年用量為計價週期劃分檔次:第一檔,年用電量2040度以內,覆蓋全省90.15%的居民用戶,電價每度0.525元;第二檔,年用電量2041-3120度,第一、二檔合計覆蓋全省97.31%的居民用戶,電價每度0.575元;第三檔,年用電量3121度以上,電價每度0.825元。
據介紹,吉林省規定試行階梯電價針對的範圍是全省境內“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對一“戶”內,固定居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且年度月平均用電量在261度以上的用戶,可申請辦理分表業務。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居民樓道燈、居民電梯等用電電價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每度提高1.74分錢,即每度0.5424元。實行階梯電價後,將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給予每月10度電的免費電量。
同時,針對吉林省冬季取暖期的用電價格,長春供電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物價局將於10月之前出臺採暖期電價政策,規定吉林省採暖期用電價格,而每年5月到10月的非採暖期的電價將按居民階梯電價執行。(記者 劉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