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內蒙古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為201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普遍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特殊群體傾斜調整:高齡群體,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齡在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齡達到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含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年齡在70周歲以上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可以同時按照上述傾斜調整規定累加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另外,退職人員生活費按照以上辦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