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
《稀土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2]3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稀土行業管理,促進稀土産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後和産業升級,我部商環境保護部、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稀土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本地區稀土行業準入公告申請,並會同省級相關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提供的材料對照《稀土行業準入條件》進行核實,將核實意見和企業填報資料(一式六份)報送我部。
二、我部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復核、重點抽查和公示後,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發佈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
三、負責此項工作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嚴格把關,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稀土企業準入管理工作,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我部報告。
電 話:010-68205584 010-6820557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
郵 編:100846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