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近日獲省政府批准實施,由省海洋漁業廳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海各市縣政府組織實施。這是記者今天從省海洋漁業廳獲悉的。
《規劃》提出,要本著“生態優先,保護環境”的原則,圍繞我省建設國際旅遊島的總體目標,堅持海洋開發與環境保護相結合,加強陸源和海域污染控制、海洋保護區建設及生態恢復,強化海岸、海灣、河口的環境綜合整治,重點保護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典型熱帶海洋生態系統,繼續保持我省海洋生態環境的優良狀況,為全面推進國際旅遊島建設提供海洋生態環境支撐。
《規劃》確定了環境質量指標:到2015年海岸基本功能區海域水質達到或優於二類水質標準的面積達90%以上,維持近海基本功能區及西、南、中沙海域水質的優良狀況;到2015年,海南省直排海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8%,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80%和90%;提高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水平,基本維持海洋保護區總數不變,保護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熱帶海洋生態系統,保持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的面積至少不低於現狀值。
海洋生態保護與恢復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強對現有海洋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增強保護區管護能力。至2015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水平達到優等次。科學規劃海洋保護區佈局,經優化調整和新建海洋保護區後,到2020年全省海洋保護區總數達到21個。
《規劃》特別要求,要加強對西、南、中沙海域島礁的生態保護,重點保護海島島體、海島自然資源和海島生態系統。防止海島岸線侵蝕,穩固海島形態,對受侵蝕、面積減小的島礁通過必要的工程措施增加島礁陸域面積;加強海島特殊地貌、特殊自然景觀、海島沙灘等海島資源的保護;加強海島植被完整性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記者 侯小健 通訊員鄧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