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著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著”,一直是基層執法的難題。 8月28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未來,安徽省將積極探索基層行政執法模式創新,推動執法重心下移,破解基層執法缺位、管理空白問題。
省政府日前就進一步改進和規範行政執法出臺意見,明確規定對於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直接相關的行政執法活動,由市、縣兩級行政執法部門實施。對不具備直接執法條件的基層,可以由有執法權的執法主體,採取委託執法或派駐執法方式進行執法。同時,積極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大力推進城市管理、文化市場管理、農林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商務行業管理以及其他適合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向鄉鎮延伸。 “近年來,安徽省一些縣(區)向鄉鎮委託部分行政執法職能,符合社會管理重心下移的大趨勢,有效提升了基層社會服務管理水平。 ”有關專家表示,推動執法權向基層延伸的同時,要注意科學分解執法職責,明確縣與鄉鎮的執法權限,避免出現權限交叉,堅決杜絕變相向鄉鎮轉移執法矛盾、逃避執法職責。
為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水平,意見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開、告知和調查、收費和罰沒收入管理等方面制度。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行政執法相關信息應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予以公開。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為時,應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執法內容、執法依據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救濟權等。罰沒收入嚴格按規定全額上繳國庫,禁止按比例返還行政執法部門。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不得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不得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經費、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挂鉤。 “這將從源頭上消除行政執法部門借罰款搞‘創收’的利益動機,避免‘執法’變成‘執罰’。 ”專家表示。 (記者 汪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