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關於堅定不移推進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意見》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意見》首次提出了3年、5年和長期目標,保監會是如何考慮和部署的?
答: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涉及面廣,問題複雜,牽扯眾多利益關係,阻力較大。保險營銷事關全行業平穩發展,替代機制和承接渠道尚待成熟,部分公司和人員對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欠缺與保險營銷人力需求相適應的職業教育體系等等。我們要把握好改革的時機、力度和節奏,分階段、分步驟地穩步推進各項工作:3年左右時間,改變保險營銷管理粗放、隊伍不穩、素質不高的現狀,穩步提升營銷隊伍素質,改善保險營銷職業形象;5年左右時間,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場比重有較大幅度提升;用更長一段時間,構建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規範、渠道多元、充滿活力的保險銷售新體系,造就一支品行良好、素質較高、可持續發展的職業化保險銷售隊伍。
問:《意見》提出了監管引導、市場選擇、行業推動、公司負責的原則,其中的監管引導,市場選擇如何理解?
答:改革主體是公司,監管部門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參與。平衡成本和收益利弊,公司是直接利益主體,最清楚其中得失。穩妥漸進地推進改革的各項具體措施,需要調動公司、市場的積極性,發揮市場主體、行業組織的創造性,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創新。監管部門起到的主要是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作用。
問:保監會在強化保險公司管控責任,提升保險營銷隊伍素質等方面有哪些進一步措施?
答:保監會正在研究制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將加大對保險公司的問責力度,促使保險公司強化對銷售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升保險營銷隊伍素質。
問:《意見》就改善營銷員的待遇和保障問題,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如何理解“多種靈活形式”?
答:我們鼓勵市場主體積極主動探索保險營銷新體制,改善營銷員特別是基層營銷員的待遇,提供更多的保障。可以將代理制轉為員工制,也可以在不改變現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礎上,增加一個勞動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機構一起改,也可以選擇部分機構改;可以全公司執行一個制度,也可以先選擇部分績優營銷人員先行先試試等等。總之,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體制更順、管控更嚴、隊伍更穩、素質更高”的改革方向和措施,我們都大力支持。
問:保監會將如何引導市場主體創新保險營銷模式,探索保險營銷新渠道?
答:保監會積極鼓勵保險公司拓展專業仲介、網銷、社區門店,交叉銷售等銷售渠道,走多元化營銷道路。前一時期,我們頒布實施了《保險仲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保險代理、經紀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等規範性文件,鼓勵保險大型仲介企業、集團等開展壽險營銷業務。近日還頒布《關於支持汽車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有關事項的通知》,積極支持汽車企業投資設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公司,或與已有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公司合作,開展汽車保險業務。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監會已批准13家保險公司成立了保險銷售公司,鼓勵保險銷售專業化、職業化經營。目前我們正在積極研究和推動郵政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總的來講,就是希望增強新渠道、新模式的實力和市場佔比,使保險營銷改革轉型有更健康的渠道來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