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境保護部、財政部聯合發佈了《關於組織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産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的通知》。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從嚴審核廢棄電器電子産品拆解處理情況,核定每個處理企業的補貼金額,保障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使用安全。
這位負責人説,《通知》規定省級環保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處理企業拆解處理種類和數量的審核工作,制定審核工作方案,配備專人負責審核工作。各級環保部門在開展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委託專業機構審核經費、建設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經費及其他相關經費開支,由各級環保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同級財政部門在環保部門預算中予以核定,切實保障環保部門開展審核工作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相關環保部門要依據《廢棄電器電子産品企業補貼審核指南》,對處理企業回收和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進行比對審核,確定拆解處理種類和數量。對處理企業不能提供材料證明的,或者有關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等信息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充分合理理由的,不予認可;對危險廢物類拆解産物(如含鉛玻璃、印刷電路板等)的處理情況,要核對危險廢物接收單位返還的轉移聯單,無接收單位返還轉移聯單的,不予認可。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應當在門戶網站上公開本地區各處理企業的審核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這位負責人指出,《通知》強調省級環保部門要制定監管方案,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組織縣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加強日常監管;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建立基金補貼企業退出機制,淘汰缺乏誠信、不符合環保要求、回收體系不健全、資源綜合利用率低或者技術工藝落後的企業,逐步提高處理行業整體水平。各級相關環保部門要督促處理企業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南》的要求,完善處理企業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對拆解處理全過程進行監控,並與省級環保部門聯網。
據悉,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是國家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對於建立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的長效機制,規範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活動,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全國已有43家處理企業獲得基金補貼資格。
此前,環境保護部已發佈了《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以及《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發展規劃編制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建立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及報送信息指南》、《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企業補貼審核指南》等規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的一系列文件。這位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部將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嚴格監管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保障《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