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省外經貿廳等單位制定的《平潭綜合實驗區服務外包扶持政策》,從5方面出臺24條舉措,推動平潭綜合實驗區服務外包發展,建設兩岸服務外包合作示範區。
在鼓勵對臺合作方面,支持平潭先行先試,積極吸引台灣供應鏈管理、專業服務、集成電路設計、軟體設計、數據庫服務等企業進駐平潭。
在強化財稅扶持方面,對2015年(含)前註冊在平潭的服務外包企業,減免其涉及地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際稅收的地方財政分成部分;對《財富》500強、IAOP全球外包100強等服務外包企業在平潭設立註冊資金2000萬元以上、正常經營滿一年的服務外包企業,將享受福建省總部經濟優惠政策。
在開拓國際市場方面,對平潭服務外包企業參加境內外服務貿易專項展覽、在境外設立接單網點等開拓離岸市場活動給予補助。
在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方面,鼓勵省內各銀行機構在平潭開展服務外包企業股權、股票、債券、存貨、倉單、保單、出口退稅、應收賬款、知識産權質押及第三方擔保等組合擔保方式並優化配套服務。
在人才建設方面,2013-2015年期間,由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重點支持平潭中高端外包人才培訓。服務外包企業的投資者、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科技人員在子女就學、家屬就業、醫療保健、戶籍遷移、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受優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