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代表述職述廉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切實增強執法為民宗旨意識,自覺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該意見主要有5個部分的內容。第一部分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豐富了述職述廉指導思想的內容,增加了創新發展和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等工作要求。第二部分進一步擴大了述職述廉工作的人員範圍。第三部分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豐富了述職述廉工作的內容。第四部分進一步完善了述職述廉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形式。第五部分對述職述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意見明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評價工作的標準,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認真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法水平,不斷推進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和發展;繼續堅持實事求是、講求實效、內外互動和注重整改的述職述廉工作基本原則,增強創新意識,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動述職述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意見要求,述職述廉工作擴大到縣級工商部門,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各級工商部門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不斷豐富和完善述職述廉內容。同時,進一步完善述職述廉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形式,在堅持做好準備、實施、整改3個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工作程序,科學設置工作環節。
意見強調,要確保述職述廉工作取得實效。各級工商部門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述職述廉工作結果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