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廳今年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作為重點推進項目,納入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確保年內全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在一層、臨街建設便民窗口達到70%以上,2014年達到90%以上。
省司法廳專門下發《關於推進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設的意見》,指導全省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規範化建設。
法律援助便民窗口面向社會處理法律援助申請,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其窗口建設,要以能滿足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接待當事人和保護當事人隱私等方面需要為標準。選址必須選在臨街一層、便於人員往來的地方,並在醒目位置設立便民指示牌,設立公示欄,完善無障礙配套服務設施等。(黃廷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