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4月16日)在邯鄲市召開的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工作暨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現場會議上獲悉,河北省將嚴厲打擊和堅決取締無證開採等非法採礦行為,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各類礦山特別是小礦山,年底前關閉金屬非金屬礦山300座以上。
據了解,列入關閉範圍的六類金屬非金屬礦山有: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在限期內未完善相關手續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産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地下礦山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限期停産整改仍不能完成的;安全生産許可證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經限期整改仍不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的。
未取得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擅自從事礦産資源勘查和生産的;持勘查許可證採礦、有越界開採等違法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採礦許可證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經限期整改仍不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的;生産規模等指標低於上述取締關閉標準的小鐵礦、小金礦、小型露天礦山;有非法佔用土地堆放礦渣、尾礦、幹選廢料的行為。
未取得《河北省冶金礦産品生産許可證》或《河北省冶金礦産品生産許可證》到期未申請延期進行生産的鐵礦或鐵選廠,經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非法佔用河道進行生産的選礦企業;非法佔用河道堆存及向河道內排放礦渣、尾礦、幹選廢料的採選單位。
未經省以上(含省)固定資産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金屬礦採選項目,經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後仍達不到核準(備案)條件的;無合法穩定金屬礦礦石來源的選礦廠。
污染嚴重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和選廠。(記者 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