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從201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公開選拔副廳級領導幹部情況發佈會上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公開選拔的14個副廳級領導幹部職位,包括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自治區黨委老幹部局副局長、寧夏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忠市副市長等。
此次公選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在資格條件上,年齡規定為45周歲以下,黨外幹部可放寬到50周歲,較以往有所降低;14個公開選拔的職位中,婦女幹部職位3個,黨外幹部職位3個。方案規定,確定擬任用初步人選,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幹部優先。同時,預計報考婦女幹部職位、黨外幹部職位的人數較少,這兩類職位開考比例可降低到5:1,其他職位開考比例為10:1。
此次公選堅持“為用而考”,根據職位職責分職位命題。對競爭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任職資歷、獲獎和年度考核等情況進行了賦分,體現從基層選人用人、崇尚實幹的導向。進一步擴大選人視野,特別是面向企業及中央駐寧單位,打破身份限制,實現擇優選人。首次在考察環節提出崗位適應性評價,圍繞考察對象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工作實績、領導素質能力等,對照報考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崗位適應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