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下發監所教育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
規範罪犯勞教戒毒人員心理矯治工作
在司法部決定全國監獄勞教(戒毒)系統開展為期一年的教育質量年活動後,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勞動教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于近日分別轉發全國監獄系統、全國勞教場所、全國戒毒場所教育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三份方案均強調,要進一步規範開展心理矯治工作,對有需要的罪犯勞教戒毒人員進行心理諮詢和危機干預。
監獄系統實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實“5+1+1”教育改造模式,保證教學時間,未成年犯教學時間每年不少於1000課時,成年犯每年不少於500課時。戒毒場所實施方案則進一步細分了不同類型教育的課時,要求確保每名戒毒人員每年接受法律常識教育不低於40課時,思想道德教育不低於30課時,戒毒常識教育不低於30課時,康復訓練不低於60課時,文化素質教育不低於20課時等。
監獄系統實施方案提出,進一步豐富教育改造工作內容,要積極開展法律常識教育,認罪悔罪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專題性時事教育,和以掃盲和小學教育為重點的罪犯文化教育,對已完成義務教育的罪犯,鼓勵其參加電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者其他類型的學習,併為其學習提供必要條件。
勞教、戒毒場所實施方案強調加強個別教育,對重點人員逐人制定個別化戒治方案,實施個性化教育戒治、跟蹤管理、診斷評估,促使個別教育的科學化水平明顯提升。並要求認真總結強制隔離戒毒成功經驗,提煉出一批符合戒毒規律、具有地方特色、行之有效的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升戒毒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三份方案均確定了開展教育質量年活動的具體目標。如監獄系統實施方案明確,年度刑滿釋放人員中,守法守規服刑人員達到90%以上,法律常識教育、道德常識教育合格達到95%以上,脫盲人員達到應脫盲人數95%以上,取得職業技術技能證書的達到應參加培訓人數的90%以上;確保監獄持續安全穩定,努力實現無脫逃、無重大獄內案件、無重大疫情、無重大安全生産事故,非正常死亡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