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根據楊傳堂部長、何建中副部長的指示,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召開天津海事局轄區礙航沉船打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標誌著以公共航行安全為目的的渤海及以東水域礙航沉船打撈計劃正式啟動。該計劃將分步打撈處於港口航道、錨地和主要習慣航路上,殘油剩餘量大、重油所佔比例大或載有危險化學品貨物的無主沉船,為船舶安全航行掃清障礙,為保護海洋清潔清除污染源。
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清查、梳理,目前渤海及以東水域有記錄的沉船共60多艘,海圖上還標識了許多無從考證的沉船。這些沉船不少都處在港口航道、錨地和主要習慣航路上,使本已複雜的通航環境變得更加嚴峻,成為船舶航行的主要風險源之一。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海流、海浪的作用,沉船上的存油隨時可能外泄污染海水,特別是燃油沉積將給海洋生物造成嚴重災害。
據了解,渤海及以東水域急需打撈的礙航沉船中,70%屬於個體或小型船舶公司,它們無力籌集資金進行打撈。如果直接交由打撈公司進行商業運作,一些經濟效益差但急需打撈或者可能造成次生污染的沉船很可能被擱置。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掃清沉船障礙、清除海上污染源,直接為航運企業服務和保證海洋清潔是行政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責所在。考慮沉船打撈工作的具體程序和操作順序以及礙航程度、污染風險等因素,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根據位置優先、污染源優先、距水面高度優先的原則,篩選出天津海事局轄區3艘沉船作為第一批試點打撈對象,力爭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打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