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公佈
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的通知
建辦科[2013]2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設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鎮化,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3]275號)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了基於數字化城管系統的智慧城市試點申報的組織、初審和推薦工作。經綜合評審,確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03個城市(區、縣、鎮)為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為做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針對本地區新型城鎮化推進中的實際問題,制訂出智慧城市創建目標,做好頂層設計;制訂創建任務和重點項目的時間節點;創新體制機制,明確責任和考核制度,落實相關保障措施。
二、要高度重視信息整合和共享協同,抓好城市公共信息平臺和公共基礎數據庫建設,提升各應用系統效能;注重城市發展中的應用體系建設,突出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標誌性成果。
三、指導試點城市編制重點項目投融資規劃,將“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多渠道、多元投資落到實處,逐一落實項目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建設時序,確保創建任務順利完成。
四、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總結2012年度智慧城市試點管理經驗,統籌做好本地區試點的組織協調、全過程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組織列入2013年度試點的城市(區、鎮)修改完善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創建任務書並開展評審工作。評審意見掃描件、實施方案和任務書電子文檔請於2013年9月1日前發送至kyc@mail.cin.gov.cn。
附件: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