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要嚴 責任要嚴 執行要嚴
■中央明確規定不能做的,堅決執行到底,決不允許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防止責任不明,執行起來一級推一級、部門推部門,大家都做好人
■堅持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打消一些幹部仍然存在的僥倖心理、觀望態度
可監督 可檢查 可追究 可問責
■沒有具體辦法能夠追究責任的制度,有明確規定可追究責任、但卻沒有嚴格執行的制度,是稻草人、紙老虎
中共上海市委昨天下午舉行常委會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四次專題學習會,市委常委繼續結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實際,交流學習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體會。市委書記韓正説,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是開展活動的關鍵,規章制度能不能管用、能不能真正解決突出問題,核心是要把走群眾路線貫穿全過程,作規定、定制度要堅持一切從嚴,執行制度要落腳到可監督、可檢查、可追究、可問責,確保規章制度不是紙上談兵。
會上,市委常委艾寶俊、沈曉明、尹弘交流了各自的學習體會。
韓正指出,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復性,很容易抓一抓就好轉,松一松就反彈。解決“四風”問題,要抓住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兩個關鍵,通過建立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用具體的制度防範作風問題反復,鞏固好的作風。要把走群眾路線貫穿于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的全過程。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保證制度正確的科學方法,切忌閉門造車、自娛自樂,否則就不可能建立健全管用的制度,即使有了制度也沒辦法操作執行。“規章制度關鍵是要管用,看準了、就定下來;定下來、必須嚴格執行;不嚴格執行的、必須懲處。”
韓正説,建章立制,第一是標準要嚴,尤其對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央明確規定不能做的,堅決執行到底,決不允許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結合上海實際的制度規定,要體現高標準,嚴要求。第二是責任要嚴,必須明確執行制度的責任主體,防止責任不明,執行起來一級推一級、部門推部門,大家都做好人,最終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長此以往,黨的執政基礎就會動搖。第三是執行要嚴,堅持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打消一些幹部仍然存在的僥倖心理、觀望態度,只有執行嚴格,才能正風肅紀,形成威懾。
韓正強調,各項制度最終要落腳到可監督、可檢查、可追究、可問責,否則只是紙上談兵。“沒有具體辦法能夠追究責任的制度,有明確規定可追究責任、但卻沒有嚴格執行的制度,是稻草人、紙老虎。”黨內制度執行力的強弱,根本是取決於監督和問責是否堅決有力,取決於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有沒有擔當、有沒有堅持黨性原則的標準。建章立制,不僅要明確什麼是應該和不應該,更要建立健全違反制度的追究問責辦法,以及監督檢查等配套措施,“我們改進作風,最終要體現在全市改革發展穩定有新成績、民生建設有新成效、黨的建設各項工作有新成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