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記者從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獲悉,從今年開始,江西省在原有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基礎上,探索和實踐一種新的移民搬遷模式——移民搬遷進城(鎮)進園區集中安置,在修水、龍南、于都、遂川4個地方進行試點。
移民搬遷進城(鎮)進園區集中安置堅持整體搬遷、群眾自願的原則,在搬遷對象選擇上,優先安排整體搬遷的自然村。移民搬遷進城(鎮)進園區集中安置實行梯度安置,採取三種安置模式:一是對家庭經濟條件較好、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群眾,將其集中安置在縣城或工業園區,移民搬遷後,他們可以在縣城和工業園區打工,既解決工業園區招工難問題,又解決移民生計及發展問題;二是將移民集中安置到鄉鎮所在地,一方面解決移民原來的“上學難、就醫難、行路難”等問題,另一方面擴大鄉鎮規模,促進鄉鎮發展壯大;三是對沒有離鄉意願和條件的、打算長期在農村發展的移民,將其集中安置到中心村,既解決他們生存發展條件差的問題,又確保這部分移民可依靠自身能力在當地生存和發展。全省對搬遷移民大體按照50%左右住縣城、25%左右住鄉鎮、25%左右住中心村來進行規劃。
在搬遷過程中,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山林、水面的承包權及所有權不變,收益仍歸移民所有。移民可根據需要,自主選擇是保留原有農村戶口,還是改換成城市戶口,自由選擇農村低保或城市低保。移民除享受搬遷移民扶貧補助外,還可享受原住房拆除補償、宅基地置換,安置房産權抵押貸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小額擔保貼息貸款、創業服務貸款等。對特別貧困的移民戶,可採取資源疊加和差別化補助的方法,幫助他們儘早搬遷。(記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