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群眾反映欠發達區縣律師資源不足的問題,省司法廳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日前出臺《江西省司法廳關於加快解決欠發達區縣律師資源不足問題的實施意見》,鼓勵支持到欠發達區縣設立律師事務所,著力解決部分區縣律師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
《意見》鼓勵支持到欠發達區縣設立律師事務所。鼓勵支持優秀律師,尤其是原籍為欠發達區縣的優秀律師到欠發達區縣設立律師事務所,設立資産數額可適當下調,執業經歷可適當降低,辦公場所可適當放寬。支持引導優秀律師事務所到欠發達區縣設立分所,設立資産從30萬元降至10萬元,分所負責人執業經歷從3年以上降為2年以上,派駐律師由3名降到1名以上。鼓勵引導在該地區考取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的人員到分所執業。推動設立國資律師事務所。同時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重視,組建國家出資律師事務所。
《意見》還要求開展對口幫扶活動。由優秀律師組成江西省“同心·律師服務團”,下設分團,與欠發達區縣、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開展對口幫扶活動。同時加強欠發達區縣律師人才培養。組織欠發達區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和合夥人到主城區、東部發達省(市)開展短期業務培訓或交流學習。培訓資源向欠發達區縣律師傾斜,採取片區培訓交流等多種便捷、實用、經濟的形式為欠發達區縣律師安排專項培訓。在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人選組成方面,對欠發達區縣律師實行傾斜政策。重點扶持欠發達區縣青年律師培養。(記者 龔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