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0日召開的天津市加強社區物業管理工作部署會獲悉,天津市將全面建立物業管理納入社區管理工作機制;到明年上半年,實現居委會設置全覆蓋和社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到明年底,實現成片舊樓區綜合提升改造全覆蓋。
其中,社區物業管理全覆蓋的具體目標是:今年底各區要使三分之一的社區實現物業管理,明年上半年力爭全部完成任務。同時,全面建立社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管理工作機制,做到街鎮監管協調常態化,形成屬地管理、部門履責、行業指導、執法聯動、居民共建共享的格局,確保社區環境面貌明顯改觀,居民滿意度大幅提升。
根據實際情況,主要採取三種模式,一是對城中村和示範小城鎮還遷社區,可由鎮村組建物業公司實施管理;二是對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區要引入物業企業實施市場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三是提升改造後的舊樓區,推行以社會化管理服務單位管理為主、産權單位自行管理和社區居委會牽頭自治管理為補充的管理模式。其中,實行居民委員會自治管理的社區,推廣“黨組織、居委會、樓門長、服務隊”管理模式,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牽頭組織,樓門棟長協調配合,居民和志願者廣泛參與,通過成立或選聘服務隊伍,落實小區衛生清掃保潔、門崗執勤、車輛停放、秩序維護等服務。
據了解,天津市將積極實施“三個提前”、“三個公開”、“五個上賬”、“五個到位”的“三三五五”社區工作管理機制:在業主入住前提前介入、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提前介入、在物業公司選聘前提前介入,紮實開展社區物業管理前期工作,在源頭上防控可能發生的矛盾;居委會日常事務要公開、物業公司服務和賬務要公開、業委會工作要公開,讓居務、業務、服務、居民行為在陽光下運行,暢通信息、消除隔閡;物業企業的保證金要上賬、補貼資金要上賬、物業企業經營行為要上賬、開發建設單位維修保證金要上賬、幹部黨員表現要上賬,確保有記賬、有審核、有結算、有兌現,獎罰分明,解決居民維權難、企業管理難、責任追究難的問題;社區管理隊伍要到位、辦公服務要到位、政策落實要到位、管理制度要到位、執法服務要到位,提高管理效率,延伸執法“觸角”,切實保障居民合法權益。
市政府同時出臺了《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在實施方案中,提出十項具體工作任務:
搭建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結合平臺。落實街鎮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推行社區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街鎮和社區物業管理服務考評機制。
完善物業管理糾紛三級人民調解機制。把物業管理糾紛作為重點調處內容,圍繞物業費收繳、車輛停放等糾紛加大調處力度,切實把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加強物業管理行業隊伍建設,指導物業企業抓好物業從業人員崗前、崗中培訓,加強物業服務公開公示窗口建設,實行物業企業誠信信息披露制度,加強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使用應急解危專項資金解決急需維修的突出問題,加強物業企業接管與退出小區監管,對不按預警報告制度退出小區的物業企業,予以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企業資質。
提高物業費收繳率。物業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管理服務,以服務質量贏得居民理解和支持。居民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交納物業費。
健全完善舊樓區長效管理機制。採取居民交納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方式落實好日常管理服務費,經費標準要能夠滿足舊樓區基本服務需要。在落實市、區兩級巡查考評,並充分聽取居委會和居民代表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很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級進行評定,作為市級財政補助資金“以獎代補”的依據。
建立社區行政執法聯動機制。相關部門加強日常巡查,對社區範圍內的私搭亂蓋、圈佔綠地、佔用消防通道、房屋拆改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治理。居民、物業企業、社區居民委員會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勸阻,並向街鎮或者有關部門報告。街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接受委託,對轄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加大對行政執法進社區的督查力度,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要追究責任。
充實社區物業管理監管力量。街鎮明確監管機構和專職人員,在社區增設物業管理專職人員。新建住宅小區居民入住前,相關區政府要組織協調街鎮派駐社區居委會籌備組,居民入住後,籌備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選舉産生社區居委會,並與物業企業做好相關工作銜接。
加強小區業主委員會建設。對符合成立條件的商品住宅小區,由街鎮牽頭,按照有關規定抓好業主大會成立工作,切實選好配強業主委員會。
落實物業企業扶持政策。合理減輕物業企業納稅負擔,落實企業用工崗位補貼,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格標準。
落實市、區、街鎮三級物業管理工作考核機制。對在社區物業管理工作中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市、區政府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責任單位做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