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經省招委會研究,福建省決定從2014年起組織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簡稱高職招考),原“高等職業教育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考試”(簡稱高職單考)、“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簡稱高職單獨招生改革試點)、“中等職業學校推薦應屆畢業生免試入讀高等職業院校試點”(簡稱中職推免)等停止實施。
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各有關高校原則上應安排不少於各校上年度高職高專招生規模30%的招生計劃用於高職招考,並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有關本科院校可安排適量本科招生計劃在高職招考中使用。各高校高職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使用。
高職招考的對象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報考。考試每年組織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舉行。2014年度考試安排在明年1月進行,3月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考生於9月秋季入學。
已被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當年普通高考補報名,並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