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中國氣象局近日正式印發了《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管理辦法》,這是中國氣象局第一個關於“小而廣”類項目的管理辦法,自2012年啟動編制以來,經過了多次研討並廣泛徵求各方意見,最終完成並印發。
該辦法核心內容是明確項目管理職責和任務分工。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明確管理職責,確定山洪項目的主管業務司為預報與網絡司,明確山洪項目各相關單位的主要職責;二是理順管理流程,根據國家發改委對該類工程按照“小而廣”類建設項目的管理程序,結合氣象部門的實際情況,理順項目管理流程,實現山洪項目的規範管理;三是加強職責劃分,為適應國家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中國氣象局的宏觀管理和省局建設責任主體的職責,加強職責劃分;四是強化過程管理,著重加強項目的前期管理、質量監督檢查及後評價等工作,進一步強化了項目建設的過程管理。
該辦法的實施將對強化各建設單位後續工程建設的管理起到重要作用,確保山洪工程項目投資效益的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