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商務工作年終述評之三:
努力做好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2013年,商務部積極推動和完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立法、執法工作,在保證案件審查質量的同時,努力提高案件審查的效率,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一、完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配套立法
起草《關於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適用標準的暫行規定》。該規定明確了適用簡易案件的標準及例外情形,有助於商務部快速甄別明顯不具排除、限制競爭影響的案件,提高案件審查效率。
起草《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該規定對限制性條件的確定、監督受託人選聘、資産剝離及其買方的選定、剝離程序、限制性條件的變更和解除、相關方法律責任等做出了全面規定,進一步規範了附條件案件的審理和監督執行工作。
二、努力做好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工作
完善申報程序,縮短立案時間。修訂經營者集中申報表,進一步規範了經營者集中申報材料;開發並啟動了申報終端軟體系統,提高申報效率和辦公自動化水平。截至2013年10月底,收到經營者集中申報185起,同比增長13.5%;立案175起,同比增長25%。
保證辦案質量,提高審查效率。2013年1—10月,反壟斷局共審結案件161起。其中,第一階段審結21起,佔比13%;進一步審查階段審結130起,佔比80.7%;延長審查階段審結10起,佔比6.2%。附條件批准4起案件,包括:嘉能可收購斯特拉塔案、丸紅收購高鴻案、百特收購金寶案和聯發科技收購開曼晨星案。大部分案件在進一步審查階段早期審結,與2012年相比,平均審查時間縮短近10天。
加強附條件案件監督執行工作,確保救濟措施落實到位。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商務部附條件批准了20起案件。目前,完成後續監督執行的案件6起,其餘14起附條件案件在監督執行中。附條件監督執行是經營者集中審查工作的延續,商務部在監督執行中密切跟蹤交易後市場的競爭狀況,確保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案件得以有效執行。
三、加大法律宣傳和未依法申報案件查處力度
2013年商務部在浙江、黑龍江和雲南舉辦了3期全國商務系統反壟斷法宣傳培訓班,邀請商協會和大型企業參加,宣傳講解反壟斷法,提高市場參與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競爭法律意識。在執法實踐中,加大對未依法申報案件的查處力度。截至10月底,已對9起未依法申報案件進行了調查,其中2起調查處理完畢,有效維護了反壟斷法的權威,增強了企業的依法申報意識。
四、營造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服務産業結構調整。
2013年,商務部立案審查的案件涉及國民經濟多個行業,包括農業、製造業、採礦業、交通運輸業、批發零售業、信息行業、文化産業等,涵蓋了國家2013年發佈的《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中提及的行業。商務部通過反壟斷審查,預防企業兼併重組對市場競爭造成損害,努力營造行業有效競爭局面,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保證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