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相關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這6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包頭市服務管理職業學校校長邊美榮公款報銷個人旅遊費用問題。2012年9月8日至10月5日,邊美榮和丈夫到九寨溝旅遊,11月20日,邊美榮將全部旅遊費用票據交給學校財務科長,並填報了差旅補助,由邊美榮審批簽字後予以報銷,總計金額9735元。2013年12月12日,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邊美榮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將違規報銷和領取的9735元全額退還學校。
通遼市開魯縣東來鎮興蒙村村主任孫悅春違規操辦酒席問題。2013年3月28日,孫悅春借親戚開化肥代銷店之機,在通遼市開魯縣東來鎮悅林酒店辦酒席26桌,與親戚共同收受禮金3.9萬元。2013年10月28日,經通遼市開魯縣東來鎮黨委會議研究,2013年11月21日,通遼市開魯縣紀委常委會議批准,給予孫悅春黨內警告處分。
包頭市質監局稀土高新區分局副局長張凱翔、科長朱志堅、市局主任科員劉鋒中秋節收受禮品卡、就餐卡、消費券問題。2013年中秋節期間,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稀土高新區分局副局長張凱翔,綜合業務科科長朱志堅,包頭市質監局主任科員兼評審中心主任劉鋒(女),分別收受包頭數家企業給予的數量不等的購物卡或消費卡、消費券、就餐卡、月餅票等。被調查後,張凱翔、朱志堅、劉鋒均已將收受的禮金(禮物和已消費的就餐卡等折成現金)全額退出。經包頭市質監局黨組決定,給予張翔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朱志堅、劉鋒黨內警告處分。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板鎮元山子村黨支部書記郭志維、村委會主任郭海旺違規管理使用村土地租賃費問題。2005年至2012年期間,元山子村黨支部書記郭志維、村委會主任郭海旺在處理幾起村土地對外承包租賃事項中,存在未及時上繳土地租賃費13萬元、坐收坐支8.97萬元和用村委會飯費24萬元抵頂土地租賃費問題,二人還私自決定允許承租人用二手奧迪A6車抵頂土地租賃費並將車過戶村委會後由郭志維一直使用。2013年10月22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郭志維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郭海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土城子鄉紅土圪塔村黨支部書記蒙金旺挪用退耕還林補貼問題。2003年紅土圪塔村委會將本村村民李某某未到承包期的38畝校田實施退耕還林。2003年至2005年承包期內的退耕還林補貼由承包人李某某領取,承包期滿後2006年至2012年間的補貼37240元由村委會以承包人李某某的名義領取並用於村委會公務開支,構成單位挪用專項資金錯誤,蒙金旺負主要責任。2013年11月21日,經察右中旗土城子鄉黨委會議決定,給予蒙金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包頭市昆都侖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劉棟違反警車管理規定的問題。2013年8月6日,劉棟未履行請假手續去北京,將配發的警車停放在自家樓下,期間劉棟雇用的司機私自駕駛該車發生交通事故,引發出租車聚集堵塞交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3年11月21日,經包頭市公安局黨委常委會議決定,給予劉棟行政警告處分。
據了解,2013年,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責,強化執紀監督,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配套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全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具體規定案件99件,處理11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2人,先後兩次公開通報曝光典型問題13起。(記者 韓卿立 通訊員 付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