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8 09: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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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答網民關於駕校經營監管的留言

2015-06-18 09:3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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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説:尊敬的總理您好。我是一個剛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年輕人,考駕照對於我們而言十分必要!但有的地方駕校(尤其是小城市),存在駕校佔山為王,壟斷經營的特點,形成價格聯盟,攫取暴利,損害人們的利益。駕照基本是未來民眾的剛性需求,此事關係國計民生。希望政府加大作為,此致敬禮。

交通運輸部回復: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號)第十六條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並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説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者,運管機構都會予以許可,准許進入駕駛培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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