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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保衛綠水藍天

2019-02-15 07:4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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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圍繞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違法行為開展監督——
用法治手段保衛綠水藍天

2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發佈會,介紹我國生態環境檢察工作情況。記者了解到,全國檢察機關圍繞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開展監督,確保保護生態環境“最嚴密法治”依法有效運行,推動保護生態環境“最嚴格制度”進一步完善。

近年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升級”,中央環保督察力度不減。騰格裏沙漠系列污染案、天津市靜海區萬畝坑塘污染案、甘肅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廣西來賓“3·14”非法跨省傾倒危險廢物系列案等重大案件,每件都牽連著公眾利益。

對於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我國刑法將其作為犯罪行為予以懲處,專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此外還有污染環境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非法捕撈水産品罪、非法狩獵罪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介紹,2018年生態環境領域刑事案件的整體發展態勢呈現3個特點,即檢察機關批捕起訴的案件大幅上升,罪名相對集中,非法採礦、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上升迅猛。

目前,我國憲法、刑法、民訴法以及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20多部單行法律,40多部行政法規,數百件相關部門規章,加上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司法解釋等,織起了嚴密的環境保護法律網。

2018年,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理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動生態修復工作,共補植復綠樹木8591萬餘株,增殖放流魚苗7467萬餘尾,恢復耕地8.4萬餘畝、草場1.7萬餘畝,修復平整礦山519個,當事人繳納生態修復費用3.6億余元。此外,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案提出生態檢察建議5202份。

除了對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進行監督外,檢察機關還可以依法提起生態環境領域的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201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正式建立起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為強化法律監督、提高辦案效果、推進專業化建設,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第八檢察廳,專門負責包括生態環境在內的公益訴訟業務。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介紹,籌建以來,不僅推動在全國基層檢察機關實現公益訴訟辦案全覆蓋,還部署開展了“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監督活動。

記者了解到,在公益訴訟領域,自2015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截至2018年12月底,檢察機關共收集環境資源類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6.4萬餘件,提出檢察建議和發佈公告等訴前程序案件約12萬件,提起公益訴訟4611件。

“確保用法治手段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説,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持續聚焦“美麗中國”“健康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堅持以辦案為中心,以專項活動為抓手,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對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指出,中央環保督察的主要對象和環保行政執法有很大區別,“環保執法主要是解決企業的守法情況,中央環保督察這個制度設計是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在行政部門依法履職、加強對企業監督的同時,補充增加對地方黨委政府履職的監督”。

別濤介紹,去年的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共篩選了103個典型案例,表現為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這些案例中既有企業麻木、地方政府怠于履責,也有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協調不到位的問題。

隨著跨部門、跨區劃協作配合機制在探索實踐中不斷完善,生態環境檢察的效率、效果將更有保障。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生態環境部等9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進一步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記者 李萬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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