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遼寧海城違規收取企業保證金後續:已返還保證金及利息1.458億元

2021-09-15 20:5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瀋陽9月15日電(記者 王炳坤、李宇佳)9月10日,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播發《遼寧海城違規向中小微企業收保證金:不交錢不許礦産品出境》一稿,報道了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組赴遼寧省海城市明察暗訪發現,當地存在向礦産品生産經營企業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問題。對此,海城市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面停收保證金,並展開保證金退還工作。

針對國務院大督查發現的問題,海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整改工作專班,9月7日起全面停止收取保證金。隨後,海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全員上崗,展開保證金退還工作。

據海城市政府通報,自9月13日8時起至9月14日23時止,海城市共向872戶企業返還保證金,返還的保證金及利息總金額1.458億元,目前還剩181萬元因企業聯絡方式變更等原因未辦理退返。針對尚未前來辦理返還保證金業務的自然人、小規模企業和一般納稅人,海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擬自9月15日起持續登報公告,保留資金退返服務窗口,直到整改工作徹底完成。

為從根源上解決礦産品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海城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面退還保證金的同時,在全市開展自查工作,防止此類情況再次出現;要科學有效地加快礦山企業礦産品智慧管理系統的研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為企業做好服務,做到方便企業與依法監管兩者兼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豫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